今天是:

学院公告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评审2024-202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级各班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4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4年9月至2025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学院新生人数的25%以内。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且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新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其参与勤工助学等其它资助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包括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完成班级范围内公示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结合《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进行家庭困难学生情况认定,并将评选过程与结果记录在《红宝石9999hbs阳光成长计划评定会议记录》(附件4评议完成后,将上述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学院将根据各班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等级。

3.“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4.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9月23日至10月11日)

1.学生自主申请:

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申请前请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已提前通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5)。完成信息确认后,学生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打印并完成本人手写9月27日15:00前交至各班班长处,并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资助申请,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6)。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班级由班长联系班主任组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开展各班级的量化评估与民主评议,请各班级于10月8日(周二)12:00前将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红宝石9999hbs阳光成长计划评定会议记录》、校园地贷款与陈进强贷学金纸质材料由班长交至杨思椿科学馆233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yangguangfuwu2022@163.com

3.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将根据各班级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阳光成长计划”人员名单与资助等级后进行公示。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3.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位申请学生务必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5.学生在填写申请材料时,家庭情况一定要详细真实,可从家庭人口、父母工作情况、家庭收入、家庭医疗支出、受灾突发情况等方面描述,务必认真、详细、准确填写个人及相关信息,不可造假,经班级或学院核查若发现在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故意夸大贫困程度、存在不诚信行为或存在过度消费等情况,一律取消其经济困难认定,并严肃处理。

6.如有证明材料(例如:建档立卡、就医报销票据、残疾人证等),可作为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附件: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4.红宝石9999hbs阳光成长计划评定会议记录

5.学生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确认操作指南

6.贷款系列表格

7.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红宝石9999hbs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月23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