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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毕业班级: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全省2020年计划选拔选调生650名,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各单位在本级或本单位行政空编中统筹解决。

1.计划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2020年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50名。

2.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应届本科、硕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385名选调生,其中:党政类325名,法院类30名,检察院类30名。

3.计划从福建省2018年在岗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党政类选调生215名。在选调计划内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给予倾斜,即从自愿报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本设区市在岗大学生村官中,给每个县定向招录3名,合计69名。

4.我校今年选调生分配名额24名,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分配名额1:10的比例以及山区沿海、男女生合适比例,学校将最多可推荐240名毕业生参加选调生选拔考试。博士研究生报考选调生的名额单独计算。

二、选调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207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2020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党政类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侧重选调土建、财政金融、环境生态、交通水利、海洋科学、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等专业的毕业生。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中:沿海生源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区生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上述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研究生必须是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定向、委培以及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6.在岗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任期间表现优秀,考核合格以上,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和少数民族的优秀毕业生,以及在聘任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对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给予适当倾斜,对具备上述条件的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生源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到村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定程序开展选调工作。

1.学生自主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5日24:00止

2)报名网址: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报名系统”。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务必记牢个人登录的用户密码,以便今后查询体检结果、考试成绩、考核名单、选调通知等信息,同时按照填报注意事项(文件第四部分内容)认真填写《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

4)填报志愿:选调生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三种类别,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

2.资格审查

12月3日(周二),请报名的学将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华侨大学2020年选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红宝石9999hbs学工办(杨思椿科学馆233办公室)韩老师,同时将汇总表发至邮箱:1043382191@qq.com。学院审核完毕之后,提交学校审核。

3.人选推荐

 

学校将参考学院的推荐意见,根据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情况,报分管校领导,会同组织部、纪检等相关部门对全体报名人选进行审核,按选拔计划数1:10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男女生合适比例初步确定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并上报到省委组织部复核。

4.人选公示

通过省委组织部复核确认拟推荐的人选,学校将通过学生处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对相关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报送材料

20191225日前,学校将《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6.缴费

拟推荐的人选于2020年1月10日前自行上网缴交报名费100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后,凭学生处签署的意见在参加笔试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7.发放准考证

2020年1月15 日至1月18日,学生处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

8.考试时间、地点

2020118日(星期六)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在岗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四、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复核时,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取消该毕业生的选调资格。

2.过程中提交的各类证书及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减免报名费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均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

3.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且准备好同版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使用)。

4.申请表中关于学校地址等信息的填写要求:

1)泉州校区毕业生:学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邮编362021,电话号码0595-22693592,传真0595-22692187,联系人:杨老师。

2)厦门校区毕业生: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邮编 361021,电话号码0592-6160345,传真0592-6160355,联系人:胡老师。

5.担任职务具体情况:主要填写学生会、团委、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等5个系列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最多填写4项。

示例:

2016.09-2017.06  华侨大学2016级法学1班班长

2017.09-2018.06  华侨大学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8.09-2019.06  华侨大学校学生会外联部部长

6.个人获奖情况,填写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最多填写4项。

示例:

2017.11  获院级二等奖学金(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8.12  获国家奖学金(教育部)

2019.11  获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华侨大学)

7.“所在院系”“专业”及“班级名称”等栏目应填写全称。

8.“专业人数”指本专业总人数,“成绩名次”为专业总人数排名。

9.“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排名。

 

附件:

1.华侨大学2020年选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

2.福建省2020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3.2020年福建省选调生选拔计划分配表(院校)

4.2020年福建省选调生接收名额计划安排表(地区)

 

党委学工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