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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交流】荷兰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免学费交流生项目通知(2018年秋)

发布日期:2018-04-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荷兰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Windeshei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8年秋季学期赴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派出学校:荷兰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Windeshei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2.派出名额:公费名额5名(在荷兰学费全免);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同时兼顾各学院专业的均衡分布选拔。

3.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854日。

4.交流时间:

秋季学期201893日至2019126日;

春季学期2019128日至2019622日。

5.教学语言:英语

6.交流模式:选拔我校工科、商科学生赴荷兰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交流一学期/一学年,学习对应专业课程,多数专业向学生提供在当地荷兰公司实习机会。学习期满后返回华侨大学,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入相应年级继续完成我校课程。我校教务处将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按照《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认定学分。

二、项目费用

1.学费: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提供5个免学费名额,荷兰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学费约6500欧元/每学期,交流期间学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2.住宿费:在荷兰学习期间的住宿费自行承担。一学期项目学生正常缴纳我校住宿费,一学年项目学生可申请将宿舍床位退还学校,则不需缴纳交流期间的我校住宿费。

3.其他费用:学生须具备5万人民币及以上的资金存款证明,用于签证申请。个人需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医疗费用、签证费用等。当地的生活费(含住宿费)约4000-4500欧元/每学期。

三、选拔条件

1. 20152016级工科、商科在校本科生,所在专业须在温德斯海姆应用科技大学有相同或相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可供选择。更多信息可查询https://www.windesheim.com/study-programmes/exchange-programmes/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及适应能力。

4.英语要求:雅思6.0或以上,托福80或以上。

四、其他要求

1.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将予以取消今后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申请资格等相关限制性处罚措施。

2.须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且有相关经济能力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并承诺遵守项目的相关规定。

3.交流期满后须按期返校并到专业所在学院及红宝石9999hbs报到,提交《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心得》等相关材料。未经批准或交流期满后逾期不归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申请程序

1.请各学院安排专人组织学生报名,申请学生准备好下述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2) 华侨大学出国(出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附件2,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收集)

(3) 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备案表(附件3,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汇总,并报送至学生处备案)

(4)学分绩点证明一份(学院教务室打印盖章)

2. 20185417:30前由所在学院经办老师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同时请将学生申请材料(1)、(4)和《汇总表》(纸质)提交至红宝石9999hbs交流项目部办公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10室)。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933,传真:0595-22699139

邮箱:zoubingxin@hqu.edu.cn

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7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10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华侨大学出国(出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

3.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备案表

4.XX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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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