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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7年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岐阜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于2017年赴岐阜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本科生层次: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本科三年级部分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岐阜大学对应的专业班级与日本学生一起学习专业课程,教学语言一般为日语。所修学分我校将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按照《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给予认定。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3)学习期限:半年,即: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
2.研究生层次: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二年级部分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岐阜大学的研究生院接受导师的指导,开展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研究,教学语言一般为日语。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学生可在岐阜大学选修专业课程。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3)学习期限:半年,可在以下两个申请期限中任选其一,即: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3.名额总数为3个。
4.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5.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校外打工。
6.须具备每月5万日元及以上的资金支持。
二、项目费用
1.岐阜大学免收学费、入学费、入学检定费。
2.学生个人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医疗费用等。岐阜大学国际交流会馆安排住校内单人间宿舍,月租金水电费为7100日元或8300日元,押金30,000日元。
三、报名条件
1.2014级在校本科生或2015级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是对方学校开设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详情见附件1)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日语水平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较前者优先。
5.在日本交流期间不允许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以及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7.需提供每月不少于5万日元的资金支持证明,否则将遭到日本入境管理局拒签。
8.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7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监护人签名后须直接邮寄或传真至红宝石9999hbs。)
3.期限不少于1年的英文版银行定期存款证明(可等公示名单确认后,找国有银行开具。存款金额不少于5万人民币,户头最好是学生本人)
4.成绩单(包括大学入学至今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并在成绩单上注明平均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加盖成绩专用章)
5.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
6.护照首页和签名页复印件(没有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需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7.彩照2张(4cm×3cm)。
五、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除监护人声明之外的其他全部需交材料报送红宝石9999hbs办公室(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517室;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区1709室),监护人声明必须由学生监护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红宝石9999hbs。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老师
电话:0595-22690731,传真:0595-22699139
邮箱:guojiwsq@qq.com
际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2016年10月9日
关于推荐2016年春季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名单的公示 http:/s/63/t/1051/ba/83/info1132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