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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3年度秋季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8    作者:项目办公室     来源: 红宝石9999hbs    点击:

外国语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岐阜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选派1名学生公费赴岐阜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日语专业的学生在第3学年到岐阜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课程设置见附件1),教学语言为日语。所修学分我校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给予酌情认可。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或具备相当于国际日语水平测试二级及以上的日语。

3.学习期限:1年,即: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

4.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5.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打工。

6.我校按照学生学习成绩等择优推荐,最终是否被录取决定权在岐阜大学。岐阜大学将于2013年7月底通知最终录取结果。

二、项目费用

1.岐阜大学免收学费、入学费、入学检定费。

2.获得岐阜大学录取资格的学生将会获得日本文部省奖学金。2012年该项奖学金提供为期3个月,每月约80,000日元资助。

3.学生个人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宿费、保险费等。岐阜大学国际交流会馆提供学生校内单人间宿舍,月租金4700至5900日元。

三、报名条件

1.2011级日语专业在读本科生,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日语水平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较者优先。

5.在日本交流期间不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宿费、保险等费用。

7.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3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邮寄或传真至红宝石9999hbs皆可)

3.身份证复印件,在学证明各1份

4.成绩单(包括大学期间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在成绩单上注明成绩总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有无重修或挂科,有无作弊等不良记录,并加盖成绩专用章)

5.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或者日本语能力参考资料(附件4:Form Gifu-1日本语能力参考资料由申请者的日语教师填写)

6.护照封面和签名页复印件(暂无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须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7.彩色证件照3张(尺寸4.5×3.5cm,近6个月内上半身免冠照,背面写上姓名和国籍

8.其他材料(教授推荐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四、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33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红宝石9999hbs办公室(杨思椿科学馆307室)。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

电话:0595-22690731  传真:0595-22692833

附件1:日本岐阜大学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必修课程设置 附件1:日本岐阜大学日本语与日本文化研修必修课程设置.doc

附件2:2013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 附件2:2013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 附件3: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doc

附件4:Form Gifu-1日本语能力参考资料 附件4:Form Gifu-1日本语能力参考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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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