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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2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4    作者:     来源: 华侨大学新闻网    点击:
作者:国际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11-10-18 9:48:28 点击数:1125


关于选拔2012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义守大学、大同大学、辅仁大学、元培科技大学、屏东教育大学、中华大学、明新科技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2年春季学期前往上述七所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2009级在校本科生,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
、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
、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
、学习成绩优良(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以内)。


5
、交换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
、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书本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7
、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二、推荐名额、费用及专业选择(请在本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2012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
、《2012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请在本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
《华侨大学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请在本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请学生将此件寄达监护人签名后再寄回提交。


3
、成绩单(包括大学期间所有课程,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成绩单上注明学生总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并加盖成绩专用章)


4
、其他材料(获奖证书、语言证书等复印件)



四、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
(建议主管教学副院长安排具体部门负责)组织2009级各专业学生报名,并根据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专业年级排名等情况进行汇总排序,于20111027日前将学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学生汇总表(请在本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报送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307室;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813室),同时将报名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学院邮箱:guoji@hqu.edu.cn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22690731


项目交流QQ群:180849801




国际交流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