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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3年春季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4    作者:     来源: 红宝石9999hbs    点击:
作者:红宝石9999hbs 发布时间:2012-9-20 9:37:48 点击数:1259
关于选拔2013年春季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岐阜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2名学生(本科生或者研究生)于2013年4月份前往岐阜大学进行短期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本科生层次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本科三年级部分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岐阜大学对应的专业班级与日本学生一起学习专业课程,教学语言一般为日语。所修学分我校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 等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给予酌情认可。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3)学习期限:半年,即: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

2.研究生层次

(1)基本内容:选拔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二年级部分专业(以对方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准)的学生到岐阜大学的研究生院接受导师的指导,开展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研究,教学语言一般为日语。经所在学院、导师同意,学生可在岐阜大学选修专业课程,所修学分我校根据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学分设定等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酌情认可。

(2)日语要求:日语水平要求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3)学习期限:半年或一年,即: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的期限有两个(任选其一),分别是: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或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

3.名额总数为2个,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优先。

4.只接受我校推荐的学生,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5.在日本交流期间禁止打工。

6.须具备每月5万日元及以上的资金支持。

二、项目费用

1.岐阜大学免收学费、入学费、入学检定费。

2.学生个人承担往返旅费、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医疗费用等。岐阜大学国际交流会馆可安排学生住校内单人间宿舍,月租金为7100日元或8300日元。

三、报名条件

1.2010级在校本科生或2011级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专业必须是对方学校开设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详情见附件1 upload/附件1:日本岐阜大学开设学科专业情况简表.doc )。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作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日语水平达到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较前者优先。

四、其他要求

1.在日本交流期间不打工,交流期满后按期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2.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在日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3.能够提供每月不少于5万日元的资金支持证明。如果无法提供此资金支持证明,日本入境管理局极有可能不予批准入境。

4.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3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upload/附件2:2013年度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doc )。

2.《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 upload/附件3:华侨大学与日本岐阜大学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doc ),请学生将此件寄达监护人签名后再寄回学校提交。

3.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英文版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找存款银行开具,存款金额不小于5万人民币,户头最好是学生本人)。

4.成绩单(包括大学入学至今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并在成绩单上注明平均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加盖成绩专用章)。

5.国际日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

6.护照首页和签名页复印件(没有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需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7.近期彩照两张(4.5cm×3.5cm)。

六、报名申请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红宝石9999hbs办公室(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307室;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区813室)。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老师

电话:0595-22690731,传真:0595-22692833

邮箱:guoji@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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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