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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红宝石9999hbs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院级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红宝石9999hbs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2023学年院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评选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

1.获评当学年校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的集体,奖励二等奖学金1个名额。获评当学年院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的集体,奖励三等奖学金1个名额。只取最高奖励名额,不重复奖励。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若班级名额空缺,学院将回收,酌情调剂。

三、评选规则

1. 在满足院奖学金评选要求(见附件 2)的前提下,应满足各班级名额分配。

2.本次院级荣誉称号评选,包括“院优秀学生”和“院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各班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中产生。

3.院级“优秀学生”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

4.院级“优秀学生”评选,以班级为单位,在满足“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20%(境外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40%),体测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的要求前提下,根据综测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综测相同的,按照当学年绩点进行排序选拔。如果绩点和综测成绩相同,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择优排序。

5.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在满足“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30%,且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境外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50%,且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50%)的要求前提下,担任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工作表现突出,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择优排序。

6.相同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与院级奖学金不兼得。

四、申报流程

1.请有意申请院级奖学金、院级荣誉称号的同学,按要求填写《红宝石9999hbs院级奖学金报送汇总表》(附件3)、《红宝石9999hbs本科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附件4)、院级奖学金支撑材料(附件5)、院级荣誉称号支撑材料(附件6),发送给本班班长汇总与核对。

2.现任班长汇总、核对本班相关申请材料,于11月18日(周六)之前,以压缩包发送至邮箱yangguangfuwu2022@163.com 。压缩包、邮箱统一命名为“XX 班院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报材料”,如“20金融1 班院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报材料”。

3.2022级申请同学,请在附件表格或文档里面统一填写上学年所在班级的名称,其他年级各班请规范填写班级名称,具体如下。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及时,不符合规范或逾期提交的,视作放弃参评资格。恶意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2.各班现任班长只需汇总与核对相关数据即可,无需筛选,请确保无遗漏。

3.评选年度为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更新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教务系统查询为准。

4.当学年,获推荐校优秀学生干部,不再推荐院优秀学生干部,可推荐参评院优秀学生;获推荐校优秀学生,不再推荐院优秀学生,可推荐参评院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不兼得;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可兼得。

5.其他特殊情况的同学或者对相关问题有疑义的同学,请及时联系阳光服务部钱佳乐反馈。


红宝石9999hbs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