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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台湾东海大学“3+1”项目

发布日期:2012-12-28    作者:项目办公室     来源: 红宝石9999hbs    点击:

 一、项目介绍

1. 选拔我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到台湾东海大学学习第三学年相应的专业课程,然后第四学年再返回我校完成余下的学业。交流学生总数不超过50名。经考核合格,东海大学颁发课程证书。我校根据教务处〔2011〕72号文件《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暂行规定》认定所修学分。

2. 在台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按东海大学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台湾东海大学收费参考标准.doc

3. 学生在台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标准照常缴纳我校学费。另外,学生可申请赴台前将宿舍床位退还学校,则不需缴纳在台学习一年期间的我校住宿费,从台湾返回我校后再重新申请宿舍床位。否则应按照标准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

二、报名条件

1. 我校15个学院的23个专业2010级本科学生。

华侨大学与台湾东海大学“3+1”联合培养项目对应院系一览表.doc

2. 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3. 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助精神,善与人沟通。

4. 入学以来所有课程平均绩点须达到3.5分以上。根据台湾东海大学提供的名额,我校按照成绩排序择优推荐,最终是否被录取由台湾东海大学决定。

5. 交流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学业。

6. 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书本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2012-2013台湾东海大学研修生简章.pdf